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2010 作者:宋木文, 刘杲 朝代:2010-2-1 专题:书籍

1.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

2.劳部发〔1995〕223号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刘鹗与甲骨文历史上第一部著录书《铁云藏龟》
刘鹗与甲骨文历史上第一部著录书《铁云藏龟》
您看到展柜中所陈列的线装本书籍是《铁云藏龟》。这本书是“殷墟”甲骨文历史上的第一部著录书,刘鹗辑。 ——中国文字博物馆解说
一鸣惊人,春秋五霸之一楚庄王,曰止戈为武
一鸣惊人,春秋五霸之一楚庄王,曰止戈为武
楚穆王十二年,楚穆王去世,嫡长子熊侣即位,是为楚庄王。楚庄王在令尹成嘉监督与辅佐下,为先君楚穆王发丧。楚庄王即位之初,楚国正处于风
宋国华元被俘,留在楚国的故事
宋国华元被俘,留在楚国的故事
华元作为人质留楚期间,通过公子侧结交了公子婴齐,与婴齐十分要好。一日,聚会之间,论及时事,公子婴齐感叹道:“今晋、楚分争,日寻干戈,天下
聂政:史上最顾家的杀手
聂政:史上最顾家的杀手
根据 《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聂政者,轵深井里人。”聂政是郭解的老乡,也是轵地 (今河南省济源境内)人氏,深井相当于轵县的一个乡。豫
丑女钟离春自荐做王后
丑女钟离春自荐做王后
说到中国历史上的丑皇后,也许我们第一个想到的应该是贾南风,这个引发西晋八王之乱的“黑颜祸水”。贾南风有多丑,且看以下这两段“证
李广与程不识的不同之处
李广与程不识的不同之处
李广与程不识都是西汉名将。李广的祖上李信是秦国大将,曾率数千人攻逐燕太子丹,并生擒之,后因夸口用20万人可灭楚国,失败而归。李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