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缓刑的律师是否适用《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批复
山西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缓刑的律师是否适用〈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请示》(晋司字[2008]第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缓刑属于刑罚的具体运用,宣告缓刑以犯罪分子受到特定种类的刑罚判决为前提。因此,律师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宣告缓刑的,应当依照《律师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此复。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 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司法部关于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的决定
-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
- 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司法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民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关于同意重庆市开展统筹城乡司法行政工作试点的批复
- 关于印发《司法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
- 关于印发《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
- 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关于劳教单位工人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监狱劳教场所卫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武庚叛乱
- 公元前1066年二月底,姜太公与周武王率军伐纣攻入朝歌,商军战败,血流飘杵。武王斩纣头,杀妲己,报了囚父之恨。
-
- 北宋宰相王钦若生平简介 王钦若是怎么死的
- 王钦若字定国,临江军新喻人,北宋初期的政治家,宋真宗时期宰相,主和派势力代表。
-
- 苏代巧辩得高都
- 战国时期 ,韩、魏、赵、秦为了争夺高都 (范围大致为原晋城、高平 、陵川三县地),打得你死我活,都曾占领过高都。而弱不禁风的周室,也
-
- 给秦始皇私生两个弟弟的赵姬
- 秦昭襄王时,赵国与秦国实力相当,但两国经常交战。赵国在名将廉颇的指挥下,两度击败了秦国的进攻。秦国被迫把太子安国君的儿子异人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