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民法卷 作者:崔洪夫, 夏叔华 朝代:1999-07-01 专题:书籍

即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不仅包括公民实施合法的民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包括公民因实施违法行为而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一样,也是由国家法律确认的。因此,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转让,非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他人也不得限制。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一切人都有,也不是从人的一出生就有。判断一个公民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根据公民是否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发生的后果具有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而这种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是与公民的年龄、智力密切相关的。在一般情况下,达到一定年龄,并具有这种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的人,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确认公民民事行为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当公民尚未具备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对于其行为后果缺乏其必要的判断能力时,如果允许他们以其行为直接参加民事活动,特别是重大的经济活动,既不利于维护他们自己的利益,也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需要对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别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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