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的特征
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较,人身权具有以下特点:(1)人身权与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人身权是保障主体的精神利益得以实现的法律形式,而精神利益又是以公民的人身和法人的组织体为依附的。离开了权利主体,人身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2)人身权的内容不具有财产属性,不能用金钱来评价。人身权不以满足主体的物质利益为目的,不直接体现主体的财产利益。它体现的是社会对主体的道德评价和主体的社会价值。(3)人身权与财产权通常是相伴而生的。人身权虽然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它却是人们取得财产权利,发生财产关系和其他关系的前提,侵害人身权的责任形式有时会是赔偿损害等财产形式。另外,有些人身权受到损害也可能会直接影响经济利益,如法人的名誉权受损,如果它是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法人,信誉降低,就会直接影响到它在生产经营中的信用,从而导致经济上的损失。(4)人身权具有绝对性和支配性。人身权的权利主体一定是特定的公民或法人,权利主体以外的其他人都负有不侵犯主体权利的不作为的义务,所以说人身权具有绝对性。人身权的支配性体现在人身权的实现通过主体自身的行为即可,权利的实现无须他人协助。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推荐阅读
-
- 甘罗:秦国的神童使臣
- 甘罗,秦国下蔡人,祖父甘茂,是秦国一位著名的人物,曾担任秦国的左丞相。“将门出虎子,”在他祖父的教导下,甘罗从小就聪明机智,能言善辩,深
-
- 为何“甲骨文之父”是王懿荣
- 1899年,金石学家王懿荣因病买药,发现中药“龙骨”上有些奇怪的刻画符号。经过仔细研究,王懿荣认为“龙骨”上的这些刻画符号是商王朝
-
- 刘鹗与甲骨文历史上第一部著录书《铁云藏龟》
- 您看到展柜中所陈列的线装本书籍是《铁云藏龟》。这本书是“殷墟”甲骨文历史上的第一部著录书,刘鹗辑。 ——中国文字博物馆解说
-
- 秦王“子婴”为始皇弟成蟜子说——补《史记》秦王婴列传
- “子婴”是末代秦王,关于他的出自,由于史书的失载,文献的歧异,至今没有可信的结论。本文参考历来学者的不同意见,重新检讨史料,考订“子
-
- 晋文侯威胁最大的不是其弟“成师”,而是殇叔
- 周宣王的时候,晋国国君是晋穆公,穆公的太子叫仇,后来又生了个小儿子成师。《左传》和《史记》都记录说,当时就有个叫师服的贤大夫发表
-
- 九天玄女与福州线面的传说
- 宋朝诗人黄庭坚的《过土山寨》诗云:“南风日日纵篙撑,时喜北风将我行。汤饼一杯银线乱,蒌蒿数筯玉簪横。”诗中“银丝”说的就是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