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问题的解答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2010 作者:宋木文, 刘杲 朝代:2010-2-1 专题:书籍

1.1995年4月27日劳动部发布

2.劳部发〔1995〕202号

一、关于厂长、经理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按照劳动部劳部发〔1994〕360号文的规定,厂长、经理是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二、关于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按照劳动部劳办发〔1995〕19号和33号文件的规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按照劳动部劳部发〔1994〕360号文件和劳动部劳办发〔1995〕19号文件的规定,为使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平稳过渡,应根据《劳动法》规定的不同合同期限,对工作时间较长,距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老职工,如本人提出要求,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其他固定职工,在当前新旧用人制度转换过程中,作为一次性的过渡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从保护工作时间较长职工的利益出发,作出一些特别规定。

四、关于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企业中长期病休、放长假和提前退养的职工,仍是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上述职工也应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五、关于农民轮换工的劳动合同期限问题

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第87号令规定,在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招用的农民工,劳动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八年,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劳动法》实施后,为了继续保护这部分职工的利益,仍应执行这一规定。

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从事非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工作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周定王兄终弟及,楚庄王问鼎中原
周定王兄终弟及,楚庄王问鼎中原
如果司马迁的《史记》没有记错的话,大周王朝此次难得地出现了一次“兄终弟及”。按《史记·周本纪》记载,周匡王去世之后,继承王位的
董卓的家庭
董卓的家庭
董君雅,董卓之父,颍川纶氏尉。池阳君,董卓之生母,只知封号,未知其姓氏(一说姓牛),年九十,于郿坞坞门被斩首。
孟子谏齐宣王不伐燕国
孟子谏齐宣王不伐燕国
齐国征伐燕国,杀了燕王姬哙。齐宣王向孟子请教:“有人劝我不要吞并燕国,可又有人对我说可以吞并它。以一个拥有万辆战车的大国攻伐另
殽之战,晋襄公应该负什么责任
殽之战,晋襄公应该负什么责任
晋国与秦国是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秦晋之好,既是其互为婚姻的写照,也是双方战略结盟的象征,成为盟国之间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襄大业
文侯与虞人期猎原文,文侯与虞人期猎翻译
文侯与虞人期猎原文,文侯与虞人期猎翻译
文侯与虞人期猎原文文侯与群臣饮酒,乐,而天雨,命驾将适野。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君将安之?”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无一会
宋端宗 - 在流亡途中受惊而死的南宋幼帝
宋端宗 - 在流亡途中受惊而死的南宋幼帝
宋端宗赵昰(公元1269-1278年),南宋第八位皇帝,庙号端宗,谥号裕文昭武愍孝皇帝,又有史称宋帝昰。宋端宗赵昰(1269年7月10日-1278年5月8日,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