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的通知
1.1991年3月25日发布
2.民优发〔199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人事、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人事、劳动(劳动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国务院发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现将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保险福利待遇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含离退休的伤残军人,下同),伤口复发治疗期间,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医疗待遇保证治疗,不应采取医药费包干的办法;其工资(离退休费)发放、工资(离退休费)调整和福利待遇,也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治疗期间的待遇办理。
二、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伤口复发住院期间,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工)伤残人员住院规定的伙食费补助标准予以补助。经组织批准,到外地医疗和安装假肢的,其医疗,伙食、住宿、交通等费用,按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待遇规定办理。
三、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经医院证明(在企业工作的,还需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残情况符合因公(工)伤残人员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因公(工)伤残退休待遇。
四、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因伤口复发死亡,由所在单位按对因公(工)死亡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因战因公伤残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也参照上述规定精神办理。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 综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工适用劳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 劳动就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 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残疾人就业条例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节录)
-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周定王兄终弟及,楚庄王问鼎中原
- 如果司马迁的《史记》没有记错的话,大周王朝此次难得地出现了一次“兄终弟及”。按《史记·周本纪》记载,周匡王去世之后,继承王位的
-
- 司马错:司马迁之先祖的军事家与政治家
- 司马迁在《史记》中明确指出,他的祖先是世袭的史官,从周朝开始就是宫廷史官,司马错更是他的直系祖先。司马错剧照司马错是个神人,他拥
-
- 九天玄女:“香”的祖师
- 据传闻,战神九天玄女,其实还有另一个身份,是制造香业的祖师和守护神。
-
- 蔡泽说范雎
- 秦昭襄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 年),河东郡郡守王稽因为通敌被处死。应(ying)侯范雎(ju)是由于王稽的举荐才做了丞相,因此他闷闷不乐。
-
- 项羽:没有火烧阿房宫
- 许多年以来,项羽火烧阿房宫几乎已经成了历史常识。
-
- 颛顼是谁?颛顼是什么死的?
- 颛顼是谁:颛顼[zhuān xū](公元前2514年―公元前2437年),本名乾荒,是黄帝次子昌意的儿子,居帝丘(今河南濮阳县),号高阳氏,又称黑帝或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