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形态
指犯罪成立时的不同表现形态。故意犯罪行为在其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不同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表现为不同的形态。可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状态;二是犯罪的未完成状态,即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以上是从犯罪行为方面观察,对犯罪形态所作的分类。若从行为人方面观察,还可分为单独犯罪和共同犯罪。一般认为,最典型最简单的犯罪形态是,单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既遂状态。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介之推不姓介为什么?
- 华人对一个人的称呼很有意思,有姓名、名字、名号、姓氏等等,说起来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今天我们要讨论姓氏是什么?姓氏又是怎么来的呢
-
- 赵奢怒斥平原君
- 战国时期,赵国有一个专管征收赋税的机构。年轻的税吏赵奢,就在这个机构里工作。
-
- 子产与伯石
- 春秋时,郑国的子产很有才干,精通政事,善于治理国家,因此被委任管理国家大事。子产手下有一个非常能干的官员,名叫伯石,平时交付他做的事
-
- 甘茂:能言善辩者
- 甘茂是战国时下蔡(今安徽省凤台县)人,秦惠王时,由张仪、椿里子推荐会见秦惠王。秦惠王去世后,武王继位。甘茂平蜀国反叛,回来后任左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