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司法协助
国家间在司法领域进行合作的制度。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包括监狱、劳教机关以及公证机关),应另一国司法机关的请求,根据两国间订立或共同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或存在的互惠关系,相互委托代为执行一定的司法行为的协作或互助活动。国际司法协助可分为民商事司法协助和刑事司法协助。民商事司法协助包括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刑事司法协助包括调查委托书和控告书的交换、传票和判决记录的送达、证人出庭、诉讼的转移、被判刑人的移管等,引渡通常也属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范畴。此外,在实践中,司法协助还包括交流法律情报、提供法律证明等活动。国家间进行司法协助通常应在条约基础上,没有条约的应依照互惠原则进行。其实施可以通过中央机关途径、外交途径及外交和领事代表途径三种。请求司法协助应当提出请求书。请求书以请求国文字制作并应附有被请求国文字译本。被请求国根据国际条约和本国法律对请求书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有损害本国主权、安全或公共秩序的情况,可以拒绝执行。执行司法协助请求应当适用本国法律程序,也可以在不违反被请求国法律的情况下,根据请求国的要求,按照请求书中指明的特殊方式执行。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武庚叛乱
- 公元前1066年二月底,姜太公与周武王率军伐纣攻入朝歌,商军战败,血流飘杵。武王斩纣头,杀妲己,报了囚父之恨。
-
- 晋文侯威胁最大的不是其弟“成师”,而是殇叔
- 周宣王的时候,晋国国君是晋穆公,穆公的太子叫仇,后来又生了个小儿子成师。《左传》和《史记》都记录说,当时就有个叫师服的贤大夫发表
-
- 詹天佑不纳妾
- 詹天佑,1861年生于广东南海。10岁考取清廷官派首批赴美留学幼童班,1881年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铁路工程专业。回国后毕生致力于我国早
-
- 秦桧曾向宋高宗赵构提出建立“两个宋朝”?
- 秦桧在未做宰相以前,曾扬言道:“我有两条妙策,可安天下。”当时相位出缺已久,有人问他道:“你既有妙策,何以不言?”秦桧道:“朝廷没有宰
-
- 「田忌赛马」的战略可以用博弈论解释吗?
- 没有真正意义上学过什么博弈论,只看过一两节耶鲁的公开课。我认为博弈论所面对的情形是不稳定的动态过程,每个决策方都可能临时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