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中国刑法罪名。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本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利益,具体指向国有资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或间接故意。中国《刑法》第406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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