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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直接正犯”的对称。指以他人为犯罪工具实行犯罪行为的人。主要表现形式有:(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包括利用不能辨别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利用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2)利用缺乏犯罪构成上的主观故意者,即利用不知情者。(3)利用有故意但无法定目的抑或有故意但无法定身份者为其犯罪工具。(4)利用他人的适法行为,即利用法律不禁止的行为或利用法律所规定的种种违法性阻却事由来从事其犯罪活动者。例如,利用被利用者依法令而行公务的行为、利用被利用者的紧急避险行为。此种场合,被利用者的行为虽属适法,利用者仍属违法,一般认为应当成立间接正犯。(5)利用他人的非意志支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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