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刑事裁定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刑事诉讼程序或某些实体事项所做的处理决定。中国在刑事诉讼中,适用裁定的主要情形和程序如下:(1)对于缺乏证据的或者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自诉案件,自诉人不撤回自诉时,管辖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自诉。(2)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或者抗诉案件依法审查后,确认应当维持原判的,可以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或抗诉案件审查后,确认第一审人民法院确认的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4)对于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分别情形做出裁定驳回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5)执行死刑判决前,对依法应当停止执行死刑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停止执行。(6)对于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依法应当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于判处其他刑罚依法应当减刑或者假释的,或者判处罚金依法应当减少或者免除的案件,由管辖的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裁定后应制作裁定书,采用口述的应记入笔录,发生法律效力时执行。刑事裁定分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其被第一审法院作出,当事人认为该裁定有错误,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该裁定是未生效裁定,不予执行。人民检察院认为裁定有错误,可以依法抗诉,该裁定也为未生效裁定,不得执行。但是,裁定作出后,在上诉或者抗诉期限届内,当事人和人民检察院没有上诉或者抗诉,该期限届满,裁定即生效。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当事人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裁定有错误的,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申诉或抗诉,但不能停止裁定的执行。

上一篇:刑事案件 下一篇:刑事裁定书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是西汉末及新朝时由王莽推行的托古改制。初始元年(8年),王莽接受孺子婴禅让后称帝,改国号为新,改长安为常安,是为始建国元年(9年
思想家曾子的故里在哪里 曾子的后人是谁
思想家曾子的故里在哪里 曾子的后人是谁
曾子生于公元前505年,一共活了七十一岁,春秋鲁国人。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孔子,拜在其门下,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勤奋好学,孔子死后将衣
董卓部下一览
董卓部下一览
董卓西凉军人才济济,其中不少羌胡将领。
晋文侯为何取名为仇,晋文侯夺回君位
晋文侯为何取名为仇,晋文侯夺回君位
取名为仇晋文侯,姬姓,名仇,晋穆侯之子,母亲姜氏是齐国宗室之女。晋穆侯四年(公元前808年),晋穆侯迎娶姜氏为夫人。晋穆侯七年(公元前805年
晋襄公重用赵盾,竟人事决策上的最大败笔!
晋襄公重用赵盾,竟人事决策上的最大败笔!
晋襄公重组三军时,是以狐射姑为中军帅的,赵盾只担任中军佐,即副司令。可是,老资格的重臣阳处父的一番说辞,“赵盾贤于贾季”,让耳根子软
秦庄襄王,异人在位3年去世!
秦庄襄王,异人在位3年去世!
秦庄襄王,名异人,改名子楚(公元前?~前247年)。秦孝文王子。孝文王死后继位。在位3年,病死。葬于葚。秦庄襄王画像嬴异人,曾在年轻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