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最基本的性质之一,其内容是:知识产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在法定的保护期限内权利有效,超过了保护期限权利终止。这也是知识产权与有效财产权的区别之一。有效财产权的有效以其标的物的存在为前提,法律一般不能规定其有效期限;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则是法定的。知识产权的终止、失效,只是其标的(权利)丧失,作为其客体的智力成果依然存在,只是由“专有领域”进入“公有领域”。之所以对知识产权规定法定保护期限,是为了更有效地推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的发展,并考虑到对知识产权权利所有人的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兼顾和平衡。
上一篇:知识产权的权利用尽原则
下一篇: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原则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文曲星是什么?为什么要拜文曲星
- 古代民俗中,主管功名利禄的神灵,除了禄星及由其演变出来的文昌帝君外,还有所谓的魁星或称为“文曲星”,它是文昌帝君的重要随从之一。
-
- 董卓部下一览
- 董卓西凉军人才济济,其中不少羌胡将领。
-
- 公孙龙与庄子辩论为何词穷?
- 人称诡辩家的公孙龙,与庄子辩论时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词穷呢?且让我们细细道来。
-
- 项燕与项羽的关系
- 项燕是楚国的大将,而且项家世代都是楚国的将领,楚国最后被秦国灭国也是因为项燕在最后一次抗秦的战役中失利,这一切是不是都看起来非
-
- 甘茂:能言善辩者
- 甘茂是战国时下蔡(今安徽省凤台县)人,秦惠王时,由张仪、椿里子推荐会见秦惠王。秦惠王去世后,武王继位。甘茂平蜀国反叛,回来后任左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