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hem

书籍:牛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8-2-1 专题:书籍

在英国习惯法中这是一种暴力殴打形式的犯罪,受害人往往因此失去了他的肢体或永久地丧失了身体的某些功能,结果造成受害人丧失了作战能力。设立这种罪行的根据是为了保护国王要求他的子民提供军事服务的权利。因此丧失或永久地致残手臂、手掌、手指、腿和脚构成故意致残,但如果仅仅破坏了一个人的面容,在脸上留下了永久疤痕的,却不是故意致残罪。

所有现代形式的有意伤害罪都废除了对损失作战能力的强调,但除损伤肢体和丧失能力外还把罪行拓展到包括永久损坏面容。现代对于这类罪行设立的根据是保护人的容貌、身体的完整性和正常的外表。

很多司法部门用立法案中确立的严重袭击和殴打(Assault and Battery)罪取代了习惯法中的有意致残罪。这些法定的犯罪取消了肢体伤害、面容损伤等要求,但是规定被告人实际上造成某种形式的严重伤害或是创造了导致这类后果的风险。比如当被告人以射击、刺杀、砍割等方式和带有残害身体、损害面容、剥夺能力直至杀害生命的意图伤害别人时,就可判定发生了恶性伤害的严重殴打。其他现代法案中禁止某些特别类型的严重袭击,包括有意进行下一步危险重罪(如强奸、抢劫、谋杀)的袭击、重罪型的袭击(有造成严重伤害的意图)和用致命武器袭击。

【参见“Criminal Law Principles(刑法原则)”】

Wayne R.LaFave,Criminal Law,3rd ed.,2000.

——Ronald J.Bacigal

上一篇:Massacre,wartime 下一篇:Mayor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如何评价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之变
如何评价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之变
从古至今 ,大部分历史学家对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持理解、同情甚至赞赏的态度。《旧唐书?太宗本纪》史臣曰:“或曰:以太宗之贤,失爱于
甲骨文用辞及福祐辞
甲骨文用辞及福祐辞
“用”字在甲骨文中出现超过两千次,属极为常见的字词之一。“用”字大部分出现在祭辞中,但也有不少与祭祀无关的文例;另外还有几百条
子婴是秦始皇的儿子吗?揭秘秦王子婴的身世之谜~
子婴是秦始皇的儿子吗?揭秘秦王子婴的身世之谜~
子婴是秦始皇的儿子吗?本期百科档小编要给大家揭秘的是秦朝最后一个统治者子婴的身世之谜,大家如果还不了解子婴,那就和百科档一起
晋文侯威胁最大的不是其弟“成师”,而是殇叔
晋文侯威胁最大的不是其弟“成师”,而是殇叔
周宣王的时候,晋国国君是晋穆公,穆公的太子叫仇,后来又生了个小儿子成师。《左传》和《史记》都记录说,当时就有个叫师服的贤大夫发表
晋穆侯攻戎之战,晋穆侯为什么要攻打戎族?
晋穆侯攻戎之战,晋穆侯为什么要攻打戎族?
晋穆侯攻戎之战是发周宣王执政期间的战争,其时间约从公元前805年开始,一直持续到公元前790年的战争。那么,晋穆侯为什么要攻打戎族,晋
詹天佑不纳妾
詹天佑不纳妾
詹天佑,1861年生于广东南海。10岁考取清廷官派首批赴美留学幼童班,1881年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铁路工程专业。回国后毕生致力于我国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