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权
专属于特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这种权利一般不得转让和继承,如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公民、法人的名誉权、荣誉权都是专属权。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华元如何劝退楚国,使楚、宋休战的?
- 春秋时代,南方的楚国渐渐强大起来。楚庄王问鼎中原,意欲称霸诸侯。公元前597年楚兵伐萧,宋国曾派人去救萧,楚庄王决定惩罚宋国,以树立
-
- 晋襄公重用赵盾,竟人事决策上的最大败笔!
- 晋襄公重组三军时,是以狐射姑为中军帅的,赵盾只担任中军佐,即副司令。可是,老资格的重臣阳处父的一番说辞,“赵盾贤于贾季”,让耳根子软
-
- 大禹与禹余粮的故事
- 有一次大禹治水来到剡,见剡溪浊浪滔天,奔流中被一座大山迎面挡住,水位猛涨,洪水四溢,使剡溪两岸遭灾。大禹登上山顶察看地形后,决定劈开
-
- 向古人学习谋略之战国苏代
- 苏代,苏秦的弟弟,和他哥哥一样,也是一位有名的纵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