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民事行为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民法卷 作者:崔洪夫, 夏叔华 朝代:1999-07-01 专题:书籍

又称绝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也是一种民事行为,由于它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此,当事人所预期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不能发生,一方无权要求他方履行民事义务,一方实际上已经履行了的民事义务,可以向他方请求返还其利益。无效的民事行为也能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是这种后果不是行为人所预期达到的目的。例如无效民事行为当事人承担返还财产或是依法被追缴取得的财产的责任,都不是行为人所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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