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因更改而消灭
在合同之债中,当事人双方以更改合同要素的方式订立一个新的合同来代替原合同,使原来的合同终止,原来的债的关系也随之消灭。应注意的是:①原来的合同必须是有效存在的。否则,不能发生原合同的更改,新的合同的成立也是不可能的。②必须有新合同的有效成立。如果没有新合同来替代原来的合同,或者新合同是无效的合同,就不发生合同更改的问题。因此,必须有新的合同的有效成立。两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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