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
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不当的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在发生不当得利事实时,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不当得利的一方返还所得利益,不当得利的一方有义务向受损失的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客观事件。它区别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等合法或违法行为。不当得利的发生,可因人的事实行为,也可因非人的行为。如,因受损失一方的过错而造成的;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因自然事件造成的;因添附而造成的等。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荀子如何教导楚庄王治理国家?
- 荀子是如何教导楚王治理国家的呢?其中有这么个故事。楚庄王听说荀子是当世的大儒,便派人向他请教怎样才能把国家治理好。儒学荀子听
-
- 由余是怎样被秦穆公“请”去了秦国
- 有一次,戎王听说秦穆公贤明,就派由余出使秦国,想要向秦国学习。由余的祖先为晋国人,因避乱才逃到西戎,所以由余能说晋国的话。
-
- 华元劝晋国、楚国休战
- 晋国、楚国两大国之间连年征战,各自损失极为惨重。宋卿华元得知晋、楚两国有谋求媾和之意,就主动出来斡旋,促成晋、楚结盟。华元不但
-
- 曲沃恒叔为何忘恩负义,篡夺侄子晋昭侯政权
- 晋文侯三十五年(公元前746年),晋文侯去世,晋文侯的儿子、成师的侄子伯继位,是为晋昭侯。晋昭侯元年(公元前745年),晋昭侯将叔父成师封于曲
-
- 狐偃是如何将晋文公推向复国的道路的?
- “有志始知蓬莱近,无为总觉咫尺远。”雄心壮志是茫茫黑夜中的北斗星,是人生中的指路明灯,是我们前行的力量源泉……中华民族超越千年
-
- 狐堰论法,与晋文公抬杠
- 晋文公问狐堰说:“我把丰富的食物,普遍赐给朝中的人,一杯酒、一盘肉都集中起来宴请宫中的人,壶中的酒不薄,新鲜的肉不存放起来。杀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