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
我国《收养法》第一条规定:“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收养不是公民个人随意建立的私事,必须依法成立。国家只维护依法成立的、合法的收养关系。合法的收养关系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1)被收养人的条件。《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根据此规定,被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①被收养人一般应为未成年人。这是由收养的特点决定的。如果收养人是14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很难与养父母建立起深厚的父母子女之情,而不利于收养关系的稳定,也不利于家庭的稳定。从而,实现不了收养的目的,即养子女的健康成长受到影响,同时,养父母也无法摆脱无子女而带来的感情的空缺。因此,对被收养人、收养人不利,对社会亦无好影响。但是,确实年老体弱又无子女的人,为了使其生活得到照顾,也可以收养成年人为养子女。但是应该从严掌握。②独生子女不得被收养。这是贯彻计划生育原则的要求。如果独生子女被收养,会成为送养人再生育的借口,破坏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同时,也会增加变相的弃婴现象。③被收养人只能被一人或一对夫妻收养。如果一个人同时被夫妻以外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收养,或者不解除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就会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父母。这不仅违背收养制度的立法目的,同时也破坏正常的家庭关系、亲属关系。(2)收养人的条件: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35周岁。”①无子女。我国为了贯彻计划生育的原则,要求收养人必须是无子女的成年人。但是,收养人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的,不受此限制。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抚养能力包括自身的和经济的两方面。a.收养人必须是无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成年人。未成年人不具有为人之父母的条件,不能收养子女;如果允许有精神障碍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人收养子女,将有害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收养人必须是成年的、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人。b.收养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自身尚不能维持生活的人,当然不具备抚养教育子女的物质条件,无法满足子女的物质需要。因此,也不具备收养子女的条件。③年满35周岁。但是,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的,不受此限制。④“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⑤《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3)送养人的条件:《收养法》第五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根据此规定,送养人可以是被收养人的父母、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①监护人。送养人为监护人时,必须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将其送养,而并非为推卸监护职责。《收养法》第十三条规定:“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第十二条还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②父母。送养的父母必须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人。在这一点上,应严格区分送养与弃婴的界线,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儿童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严肃惩罚弃婴现象。一般情况下,送养的父母应是有两个以上子女的人。独生子女的父母,虽有两个以上子女,但是只有一个健康的子女,其余的为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不可以做为送养人。(4)收养必须由双方同意。收养是变更人身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行为,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收养关系双方同意才能生效。《收养法》第十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此,收养双方同意,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同意、收养夫妻同意、送养夫妻双方同意、收养人、送养人与年满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以上4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经登记,否则收养就不能成立,不受法律保护。
-
- 古代赌博“双陆”简介:智者的游戏
- 唐人刘盕的《隋唐嘉话》记载了这样一段趣事: 唐太宗李世民的女儿丹阳公主嫁给了河东世家薛万彻,这位薛驸马人虽勇武,但缺乏才 气
-
- 古代庙号和谥号是什么意思?末代皇帝溥仪庙号和谥号是什么?
- 一般认为,庙号起源于商朝,如太甲为太宗、太戊为中宗、武丁为高宗(成汤有可能是太祖)。庙号最初非常严格,按照“祖有功而宗有德”的标凖
-
- 王莽改制
- 王莽改制是西汉末及新朝时由王莽推行的托古改制。初始元年(8年),王莽接受孺子婴禅让后称帝,改国号为新,改长安为常安,是为始建国元年(9年
-
- 汉文帝废除肉刑
- 淳于意是西汉初年诸侯国齐国的著名医生。他年轻时喜钻研医术,拜当时著名医学家公孙光为师,学习古典医籍和治病经验。高后八年时(公元
-
- 豫让:模范忠臣
- 赵氏灭掉了智伯领导的智氏集团。为了抒发自己报仇雪恨后的喜悦心情,赵氏的老大赵襄子找来能工巧匠,把智伯的脑袋砍下来做成了一件工
-
- 孟子智谏齐宣王爱戴百姓
- 战国时的齐宣王一心想称霸于天下。一天,他问孟子(约前372—前289年):“像我这样的人能不能统一天下?”孟子和齐宣王孟子觉得眼下人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