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中国刑法罪名。指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盗窃、抢夺、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实施犯罪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予以盗窃、抢夺、抢劫,主观上并具有非法占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之目的。关于本罪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6条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条第2款规定,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一篇: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下一篇: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王冕为何隐居躲名利
- 一天,王冕和秦老爹正坐着闲聊,见从外头走进来一个人,头戴皂帽,身穿青布衣服。秦老爹马上立身起来迎接。这人姓翟,是县里的头役,也是买办
-
- 华元劝晋国、楚国休战
- 晋国、楚国两大国之间连年征战,各自损失极为惨重。宋卿华元得知晋、楚两国有谋求媾和之意,就主动出来斡旋,促成晋、楚结盟。华元不但
-
- 将介之推局限于忠孝 是对他的矮化!
- 介之推的传说在民间流传开以后,他几乎成为忠臣与孝子的代言人,但尽管如此,历朝历代都有人对介之推的传说提出质疑,如《荆楚岁时记》寒
-
- 晋文公在曹受辱,被人偷看身材
- 重耳一行离开了齐国,又开始了他们的列国之旅。他们第一个到的国家,是楚国的新小弟曹国(现山东省定陶县西北)。曹国是个典型的小国,夹存
-
- 王翦攻楚 先讨封赏
- 王翦,战国末期秦国著名军事家。他任将军时,正是秦始皇征伐六国,统一天下之时。王翦南征北战,功勋显赫,是一位既报国又谋身的谋略家。王
-
- 范雎的反间计
- 秦国数次打败赵国的军队,廉颇坚守壁垒,不出去迎战,赵王认为廉颇损兵折将,伤亡太多,又胆怯不肯出战,十分生气,好几次下令责备他。应侯范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