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权
在破产程序开始后产生的、不依破产程序而受优先清偿的财产请求权。它包括中国破产法上所称破产费用,传统破产法上所称财团债务或财团债权。共益债权若因为企业重整而发生,则应当包括下列权利:(1)为企业重整债权人、担保权人及股东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诉讼费用。(2)在重整程序开始后,为企业事业的经营、财产的保管、处理而支出的费用。(3)实施重整计划的费用。(4)应向企业重整人及其他必要的工作人员支付的酬金。(5)在重整程序开始后,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对企业产生的请求权。(6)重整人在职权范围内就企业的业务和财产借款而负担之债务。(7)在重整程序开始后,重整人请求继续履行双务合同而负担之债务。(8)为企业的利益而必须支出的其他费用。共益债权优先于破产债权和有担保的债权受偿,应由企业的财产随时拨付,共益债权人甚至可要求以企业财产为其债权设定担保,在其未获支付时,可以诉讼的方式请求支付。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曾子杀人是真的吗?曾子为何曾经被传杀人?
- 曾子是孔子的学生,也是儒家的一位代表人物,鲁国也有一个人叫做曾参,也就是重名了,有一天这个人在外面杀了人,被人传到曾子的家乡,所有人
-
- 汉文帝执法杀舅父
- 汉文帝刘恒(前202—前157),重视农耕,减轻地税、赋役等农民的负担,执行了“与民休息”的政策,使汉初农业生产迅速恢复;他在历代帝王中又以
-
- 詹天佑修建铁路,詹天佑如何解决技术难题
- 詹天佑(1861—1919年),字眷诚,号达朝。广东南海人,居住在湖南省,原籍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中国首位杰出的爱国铁路工程师,负责修建了京张铁
-
- 北宋宰相王钦若生平简介 王钦若是怎么死的
- 王钦若字定国,临江军新喻人,北宋初期的政治家,宋真宗时期宰相,主和派势力代表。
-
- 秦桧曾向宋高宗赵构提出建立“两个宋朝”?
- 秦桧在未做宰相以前,曾扬言道:“我有两条妙策,可安天下。”当时相位出缺已久,有人问他道:“你既有妙策,何以不言?”秦桧道:“朝廷没有宰
-
- 秦桧简介及后人 历史上奸臣秦桧是怎么死的?
- 南宋权臣秦桧是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秦桧是南宋期间的一个传奇人物,长期以来也一直被世人视为汉奸或卖国贼,因其以“莫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