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又称“合同承受”。指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生效后,依照其与第三人的约定,并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于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自己在合同上的地位,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合同承受也可因法律规定发生,如出租人转移租赁物所有权时,新所有权人即继受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的生效要件有:(1)须有有效合同的存在;(2)承受的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只能成立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3)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协议;(4)因合同承受中包括合同义务的转让故须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成立后,承受人取得原合同当事人享有的一切权利和负担的一切义务,原合同当事人完全脱离合同关系。嗣后合同的履行、不履行或合同的变更、撤销、解除与原合同当事人无关。合同为无因行为,承受人得对抗原合同当事人的事由不得对抗对方当事人。

上一篇:合同权利的转让 下一篇:合同行为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李时珍的主要成就是什么?李时珍的经典药方
李时珍的主要成就是什么?李时珍的经典药方
个人著述李时珍的著作尚有《奇经八脉考》、《濒湖脉学》传世;还有《命门考》、《濒湖医案》、《五脏图论》、《三焦客难》、《天
王冕好学
王冕好学
元朝末期,出了个有名的画家王冕。从小好学,而家境贫寒。由于读不起书,只好帮着家里放牛。七八岁时,有一天他路过学堂门口,听到里面琅琅
狐堰论法,与晋文公抬杠
狐堰论法,与晋文公抬杠
晋文公问狐堰说:“我把丰富的食物,普遍赐给朝中的人,一杯酒、一盘肉都集中起来宴请宫中的人,壶中的酒不薄,新鲜的肉不存放起来。杀一头
晋襄公继承君位,皆用父亲生前所用的重臣
晋襄公继承君位,皆用父亲生前所用的重臣
晋襄公,姬姓,名欢,晋文公之子,母逼姞,继位前称公子欢。晋文公九年(公元前628年)冬天,晋文公去世,公子欢继任晋国国君之位,是为晋襄公。晋献
范雎受袍
范雎受袍
在汉代画像石、画像砖所描绘的历史故事题材中,范雎受袍是艺术家所喜欢表现的,因情节有趣。画面表现为二人站立,中间放袍一人弯腰授袍
邓析巧辩“死尸买卖”
邓析巧辩“死尸买卖”
邓析是春秋末期思想家,“名辩之学”的创始人,也就是现在后人所说的法律、律师,关于他能言善辩的趣闻还不少呢,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