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康有为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生卒】:1858—1927

【介绍】: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戊戌维新运动的领袖,辛亥革命前后转变为保皇派的首领。原名祖治,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更生。广东南海(今广州)人。光绪进士。1888年第一次上书光绪帝,提出变法图存三主张(变成法、通下情、慎左右),因受阻未上达。1895年赴京会试,联合举人1300多人发动“公车上书”。同年创办《中外纪闻》报,宣传维新变法。1898年,与谭嗣同、梁超等人发动“戊戌变法”,又称“百日维新”。失败后逃亡海外,并组织保皇会,宣传君主立宪,反对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1917年伙同张勋策划清帝复辟,失败。他的主要法律思想有:(1)倡“托古改制”,行“变法维新”。他变法的理论支柱是“公三世说”,并由此演绎为君主专制(据乱世)——君主立宪(升平世)——民主共和(太平世)的“三世”说。(2)变法应当“全变”,即变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其核心是实行三权分立制,“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而人主总人”,意图建立理想的“大同”世界。(3)“太平之世不立刑”。康有为提出了司法平等的思想,要求重视人权,实行民主。他的著作主要包括:《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戊戌奏稿》、《日本变政考》、《大同书》、《礼运注》、《共和政体论》、《共和平议》等。

上一篇:康德,I. 下一篇:抗辩权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为何“甲骨文之父”是王懿荣
为何“甲骨文之父”是王懿荣
1899年,金石学家王懿荣因病买药,发现中药“龙骨”上有些奇怪的刻画符号。经过仔细研究,王懿荣认为“龙骨”上的这些刻画符号是商王朝
董卓部下一览
董卓部下一览
董卓西凉军人才济济,其中不少羌胡将领。
董卓的家庭
董卓的家庭
董君雅,董卓之父,颍川纶氏尉。池阳君,董卓之生母,只知封号,未知其姓氏(一说姓牛),年九十,于郿坞坞门被斩首。
董卓生平
董卓生平
董卓诞于永和五年(141年),生来具备过人的怪力,能在马上左右开弓。年少时游历羌胡聚居地,与豪帅结交。后从事耕作,豪帅来访时以谋生的
晋惠公和庆郑:被评价为一对花样作死的君与臣
晋惠公和庆郑:被评价为一对花样作死的君与臣
背信弃义的晋惠公晋公子夷吾为了夺嫡,许给秦穆公五城来助自己复国,然而秦穆公扶持夷吾当上晋国国君之后晋惠公(也就是夷吾)开始后悔
詹天佑不纳妾
詹天佑不纳妾
詹天佑,1861年生于广东南海。10岁考取清廷官派首批赴美留学幼童班,1881年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铁路工程专业。回国后毕生致力于我国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