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连续犯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指对数个可独立构成犯罪的行为,由于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又属同种的行为反复连续地实施,触犯同一的罪名,故以一罪论处的犯罪。是实质的数罪在裁判上作为一罪论处的情况。其特征是:(1)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客观上连续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其主观上自始至终皆出于同一的犯罪意图。如基于一个总的实施盗窃的犯意,遇有机会就行窃他人财物的。但如另起新的犯意,实施抢劫,则应数罪并罚,不得论以连续犯。(2)连续地实施数个可以独立成罪的行为。连续犯是实质上的数罪,其实施的数个行为必须是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行为。它不同于接续犯(又称徐行犯)。接续犯是一个犯罪行为接续进行,其先后实施的数个举动或危害行为,无独立成罪的性质,仅是为达到整个犯罪目的的组成部分的情况;而连续犯的数个可独立成罪的行为是指数个完全符合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如国家工作人员某甲犯受贿罪,第一次收受某乙贿金1万元,第二次收受某丙高级家电价值4万元,第三次向某丁索贿2万元,则可成立连续犯。但如果每次受贿因数额较小,不能单独构成犯罪,则只可能成立单一的受贿罪,不是连续犯。同时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行为之间须存在连续关系,行为人主观上须有连续犯罪意图,客观上有同种犯罪行为的反复实施和在时间上呈连续状态。(3)连续实施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所谓同一罪名,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同种罪名。而数个行为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不是连续犯。中国《刑法》第89条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中,提到连续犯的问题: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可见中国《刑法》是承认连续犯的概念,但对连续犯的构成要件和处罚原则则未作规定。司法实践中仍采用连续犯的学理解释,适用按一罪从重处罚的原则。

上一篇:连带之债 下一篇:连坐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秦穆公的“西部大开发”
秦穆公的“西部大开发”
比晋文公稍晚一些时候,秦穆公在西方也建立了自己的霸业(再次提醒,因为秦穆公一直是在西部混,本书就未把他列入春秋五霸)。秦人为嬴姓,本
晋惠公和秦穆公互嫁公主,但秦晋之好未必好!
晋惠公和秦穆公互嫁公主,但秦晋之好未必好!
秦国和晋国为借粮食的事打起来了。首先,晋国遇上饥荒,晋惠公派大夫庆郑,到西邻的秦国买粮食。秦国觉得不能为富不仁,秦穆公说:“天灾流
晋惠公的忘恩负义引发了秦晋两个大国之间战争
晋惠公的忘恩负义引发了秦晋两个大国之间战争
公元前650年,公子夷吾在秦穆公的帮助下重回晋国,并做了晋国的国君,这就是后世称呼的晋惠公。夷吾即位后,秦国大将公孙枝住在晋都,索取
汉文帝执法杀舅父
汉文帝执法杀舅父
汉文帝刘恒(前202—前157),重视农耕,减轻地税、赋役等农民的负担,执行了“与民休息”的政策,使汉初农业生产迅速恢复;他在历代帝王中又以
晋文侯为什么勤王,文侯勤王的历史意义
晋文侯为什么勤王,文侯勤王的历史意义
公元前785年,晋国第九位国君晋穆侯去世。按照周礼“嫡长子继位”的规定,应该由穆候长子姬仇继位。但是,手握军事权力的穆候之弟(不知
聂政:史上最顾家的杀手
聂政:史上最顾家的杀手
根据 《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聂政者,轵深井里人。”聂政是郭解的老乡,也是轵地 (今河南省济源境内)人氏,深井相当于轵县的一个乡。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