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民事裁定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指人民法院用以解决程序问题的方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的,如何按照法定程序有效地从事诉讼活动,离不开人民法院的指挥。如何运用法定程序协调诉讼活动,推进诉讼的进程,也需要人民法院的指挥。人民法院指挥诉讼活动的法定方式,就是裁定。不论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过程,还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都是履行法定程序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大多是程序性问题,因而裁定成为人民法院解决程序问题,推动诉讼进程的主要方式。(1)适用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的适用范围是: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终结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2)内容。裁定的内容主要由事实、理由和结论三部分组成。事实是案件在程序上发生的或者客观上出现的事实,也是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例如原告申请撤诉;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执行中案外人提出了异议等,就是裁定的事实。理由是法律上确认需要作出裁定的理由。例如当事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对合法的申请准许撤诉,对不合法的申请不准予撤诉。合法或者不合法,就是断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的理由。结论是根据事实和依照法律作出的最后判断。例如,不予执行仲裁裁定;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3)形式。裁定是以文书的形式表现的。裁定书应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4)效力。裁定的效力是指裁定在法律上的拘束力。有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定,还具有特定的执行力。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一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不论是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案件,还是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案件,它所作的裁定都是终审裁定,不允许上诉。二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中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人民法院是案件的终审法院,它所作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三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依法不得上诉的裁定,或者虽然可以上诉但超过上诉期限而未上诉的裁定。裁定是人民法院用以指挥诉讼的法定方式,作用于诉讼过程,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具有拘束力。裁定对社会一般不具有拘束力,因为其他社会成员和单位既不参与诉讼活动,一般也与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无关,不必要求对社会发生拘束力。但是,当裁定内容涉及到具体单位或个人时,就对其有拘束力。例如,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需要银行冻结当事人的存款,银行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裁定的要求办理,就是说,该裁定对银行具有拘束力。裁定的法律效力一般存在于诉讼进行期间。当诉讼结束或者裁定的程序问题得到解决,则裁定被撤销,其效力也不存在。但有些依附性的裁定,如补充判决书失误的裁定,其效力随判决效力的存在而存在,不受时间的限制。

上一篇:民事不法行为 下一篇:民事单行法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孔子为什么选曾子接班 曾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孔子为什么选曾子接班 曾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曾子生于公元前505年,一共活了七十一岁,春秋鲁国人。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孔子,拜在其门下,是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勤奋好学,孔子死后将衣
华元杀羊招士,和华元为何打败仗有什么关系?
华元杀羊招士,和华元为何打败仗有什么关系?
公元前607年春天,郑国的公子归生奉楚国之命讨伐宋国。宋国派华元、乐吕率师抵御,与郑师交战于大棘。华元是宋国的右师,主持朝政,但不
晋襄公太懦弱,大臣在他身上吐痰,都不计较!
晋襄公太懦弱,大臣在他身上吐痰,都不计较!
这也是一代雄主之后接班人的共同特征,如胡亥较之于嬴政,汉惠帝较之于汉高祖,刘禅较之于刘备,唐高宗较之于唐太宗,建文帝较之于明太祖,都
杀手专诸的经济问题
杀手专诸的经济问题
如果把战争和谋杀活动当成一种投资活动,那么专诸的这次谋杀无疑称得上史上回报率最高的一次谋杀。根据血酬定律理论,我们不妨把专诸
詹天佑不纳妾
詹天佑不纳妾
詹天佑,1861年生于广东南海。10岁考取清廷官派首批赴美留学幼童班,1881年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铁路工程专业。回国后毕生致力于我国早
赵奢阏与破秦军
赵奢阏与破秦军
公元前270年,秦国发兵攻赵。这一天,赵惠文王正坐在朝廷与诸大臣商议怎样退兵的计策,突然有人来报,说秦兵已经包围了赵国的军事重地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