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生命健康权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指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以及身体的生理机能和心理状态的健康的权利。身体、生命、健康为自然人的最根本利益,是人之所以为人,并进而成为法律主体的根基。因此,生命健康权是自然人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又可细分为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指自然人维持其生命和安全的权利。将生命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权利进行保护是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例。身体权指自然人维护其身体安全、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五官、四肢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已构成肢体一部不可分离者,亦属于身体,但是可以自由装卸的不属于身体。身体为生命和健康所附着的载体。无身体也就无所谓生命、健康,无生命的躯体则为尸体。健康权指自然人以身体功能的完整性和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权利。随着医学的进展,健康权包括心理权利,这已为世界上和多数国家的立法和司法认同。在一般情形,侵害身体亦同时侵害其健康,但也有只侵害健康而不损及肢体者,如致人患病;或只侵害身体而不损及健康者,如非法剪人长发。

上一篇:生命保险 下一篇:生命权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秦穆公:羊皮换贤
秦穆公:羊皮换贤
秦穆公(?─前621),名任好,春秋时期秦国国君。自幼便胸怀大志,于公元前659年即位,他在位期间,内修国政,外图霸业,任人唯贤,使国势逐渐强大起来
武庚叛乱
武庚叛乱
公元前1066年二月底,姜太公与周武王率军伐纣攻入朝歌,商军战败,血流飘杵。武王斩纣头,杀妲己,报了囚父之恨。
子婴推动了秦朝的灭亡吗?
子婴推动了秦朝的灭亡吗?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巡游途中病逝,赵高、胡亥和李斯合谋发动沙丘之变,由此胡亥登上了天子宝座,并矫诏赐死皇长子扶苏,随后打算对名将
狐堰论法,与晋文公抬杠
狐堰论法,与晋文公抬杠
晋文公问狐堰说:“我把丰富的食物,普遍赐给朝中的人,一杯酒、一盘肉都集中起来宴请宫中的人,壶中的酒不薄,新鲜的肉不存放起来。杀一头
聂政:史上最顾家的杀手
聂政:史上最顾家的杀手
根据 《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聂政者,轵深井里人。”聂政是郭解的老乡,也是轵地 (今河南省济源境内)人氏,深井相当于轵县的一个乡。豫
有了司马迁才有《史记》吗?
有了司马迁才有《史记》吗?
司马迁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和文学家,他为我们留下了千古不朽的名作《史记》。然而,是不是有了司马迁才有《史记》呢?事实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