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客体
指刑事诉讼通过诉讼程序需要解决的事项。包括刑事诉讼中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及通过刑事诉讼活动所要确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客体与刑事诉讼主体有密切关系,诉讼主体实施诉讼行为应指向一定的诉讼客体,离开了诉讼客体,诉讼主体的活动就失去了目标和方向。它是诉讼主体进行诉讼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传统的诉讼理论把诉讼客体作为研究诉讼主体之间,具体确定案件事实和刑罚权等为内容的学理依据。中国台湾地区学者认为,诉讼客体具有单一性和同一性。所谓单一性,是指刑事诉讼客体具有不可分之性质,一案一诉,一案只能行使一个刑罚权,进行一次裁判,判决确定后,不得再作为诉讼客体。所谓同一性,是指在不同诉讼中,对于同一被告人和同一犯罪事实的案件,禁止重复起诉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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