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诈骗罪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中国刑法罪名。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较大数额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对象仅限于财物。若骗取的是其他利益,不构成本罪。如欺骗对方与自己结婚等。(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诈骗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诈骗,是指施行诈术使人陷于错误而为财产处分,并且因此造成整体财产上的损害。诈骗的手段通常是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的心理弱点,无中生有,编造假情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让其“自愿”交出财物给行为人。隐瞒真相是指掩盖客观存在的事实,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而上当受骗。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如假冒身份,涂改单据,代购货物等。(3)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中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一篇:诈病 下一篇:诈欺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嫫母:镜子的发明者
嫫母:镜子的发明者
嫫母,又名丑女。5000 年前,黄帝为了制止部落"抢婚"事件,专门挑选了品德贤淑、性情温柔、面貌丑陋的丑女(封号嫫母)作为自己第四妻室
秦穆公的“西部大开发”
秦穆公的“西部大开发”
比晋文公稍晚一些时候,秦穆公在西方也建立了自己的霸业(再次提醒,因为秦穆公一直是在西部混,本书就未把他列入春秋五霸)。秦人为嬴姓,本
曲沃恒叔为何忘恩负义,篡夺侄子晋昭侯政权
曲沃恒叔为何忘恩负义,篡夺侄子晋昭侯政权
晋文侯三十五年(公元前746年),晋文侯去世,晋文侯的儿子、成师的侄子伯继位,是为晋昭侯。晋昭侯元年(公元前745年),晋昭侯将叔父成师封于曲
九天玄女:“香”的祖师
九天玄女:“香”的祖师
据传闻,战神九天玄女,其实还有另一个身份,是制造香业的祖师和守护神。
晋襄公漏言害两臣!领导泄密可咋整?
晋襄公漏言害两臣!领导泄密可咋整?
公元前621年,晋国准备和狄国开战,晋襄公拟派狐夜姑(一作射姑)为主将,赵盾做副将,带兵出征。晋襄公画像晋襄公:(公元前621年):姬姓,讳欢,谥号曰
晋襄公继承君位,皆用父亲生前所用的重臣
晋襄公继承君位,皆用父亲生前所用的重臣
晋襄公,姬姓,名欢,晋文公之子,母逼姞,继位前称公子欢。晋文公九年(公元前628年)冬天,晋文公去世,公子欢继任晋国国君之位,是为晋襄公。晋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