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防卫权
民法上指物权人对于侵夺或者妨害其物权的行为可以自力加以防御的权利。物权自力防卫权是正当防卫在物权保护上的特殊情形,既适用于所有权和他物权制度,也适用于占有制度。自力防卫权的行使以物权受他人侵夺或妨害为要件,此种侵夺或妨害须现实存在并且尚未完成。如果已经完成,则没有自力救济的必要。但是,如果对于物权的侵害处于继续状态时,权利人仍可行使自力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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