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民法卷 作者:崔洪夫, 夏叔华 朝代:1999-07-01 专题:书籍

依照什么标准确定公民的民事主体资格消灭,《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于死亡时终止。死亡是我国公民终止民事权利能力的唯一标志,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民事主体资格存在与否的问题。因为公民死亡就会产生民事法律后果,如婚姻关系的消灭,财产继承关系的开始,债权债务的清偿。所以,公民从死亡时起,法律就终止了其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死亡分为两种:生理死亡与宣告死亡。生理死亡,又称自然死亡,即公民生命的终结。公民生理死亡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病死,有的是被杀或意外事故死亡,无论哪种情况,只要是生命终结,其民事权利能力均归于消灭。公民死亡时间的确定在法律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一直是医学界和法学界争论的问题。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以医学上公认的死亡时间为准,并以此认定生理死亡的时间。凡在医院死亡者,应以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的死亡时间为准。当事人对公民死亡时间有争议的,应当进行认真调查,并以调查后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秦穆公:羊皮换贤
秦穆公:羊皮换贤
秦穆公(?─前621),名任好,春秋时期秦国国君。自幼便胸怀大志,于公元前659年即位,他在位期间,内修国政,外图霸业,任人唯贤,使国势逐渐强大起来
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
王莽改制是西汉末及新朝时由王莽推行的托古改制。初始元年(8年),王莽接受孺子婴禅让后称帝,改国号为新,改长安为常安,是为始建国元年(9年
董卓洗劫洛阳城
董卓洗劫洛阳城
中平六年(189年),董卓迎少帝初入洛阳时,“步骑不过三千”。他自知仅凭这些人马不足以征服四方。
华元如何劝退楚国,使楚、宋休战的?
华元如何劝退楚国,使楚、宋休战的?
春秋时代,南方的楚国渐渐强大起来。楚庄王问鼎中原,意欲称霸诸侯。公元前597年楚兵伐萧,宋国曾派人去救萧,楚庄王决定惩罚宋国,以树立
宋国华元被俘,留在楚国的故事
宋国华元被俘,留在楚国的故事
华元作为人质留楚期间,通过公子侧结交了公子婴齐,与婴齐十分要好。一日,聚会之间,论及时事,公子婴齐感叹道:“今晋、楚分争,日寻干戈,天下
狐堰论法,与晋文公抬杠
狐堰论法,与晋文公抬杠
晋文公问狐堰说:“我把丰富的食物,普遍赐给朝中的人,一杯酒、一盘肉都集中起来宴请宫中的人,壶中的酒不薄,新鲜的肉不存放起来。杀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