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特殊例外
(1)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为给付。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只因道德上的义务,使自己受损失,使他人受益。但是,受损失的人不产生返还请求权,受益人的财产增加亦不属于不当得利,无返还之义务。(2)清偿未到期的债务。在债权人尚未要求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人主动放弃自己的期限利益而提前履行债务,使自己受损失,使债权人受益,但债权人因此而取得的利益也不属于不当得利。(3)一方或双方因不法目的而为给付或提供劳务时,取得利益的一方不具有返还义务。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相关阅读
网友喜欢读
推荐阅读
-
- 对董卓的评价
- 三国志作者陈寿评曰:“董卓狼戾贼忍,暴虐不仁,自书契已来,殆未之有也。”后汉书评曰:“董卓初以虓阚为情,因遭崩剥之埶,故得蹈藉彝伦,毁裂
-
- 介之推是否真的有必要割股侍主?
- 《东周列国志》中描述了一段情景,重耳途径卫国,卫国国君不以礼待之,以至于重耳没有饭吃,“是日,公子君臣尚未早餐,忍饥而行,看看过午,虽有
-
- 九天玄女为何称为“风水圣姑”?
- 九天玄女又叫玄女,是中国古代神话中的女神,这位女神后来被道教所信奉,成了道教中著名的女仙。
-
- 杀手专诸的经济问题
- 如果把战争和谋杀活动当成一种投资活动,那么专诸的这次谋杀无疑称得上史上回报率最高的一次谋杀。根据血酬定律理论,我们不妨把专诸
-
- 詹天佑修建铁路,詹天佑如何解决技术难题
- 詹天佑(1861—1919年),字眷诚,号达朝。广东南海人,居住在湖南省,原籍安徽婺源(今属江西)。中国首位杰出的爱国铁路工程师,负责修建了京张铁
-
- 宋端宗 - 在流亡途中受惊而死的南宋幼帝
- 宋端宗赵昰(公元1269-1278年),南宋第八位皇帝,庙号端宗,谥号裕文昭武愍孝皇帝,又有史称宋帝昰。宋端宗赵昰(1269年7月10日-1278年5月8日,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