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特征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民法卷 作者:崔洪夫, 夏叔华 朝代:1999-07-01 专题:书籍

根据构成民事责任的条件不同,可将民事责任分为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必须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才能成立的侵权的民事责任。这些一般构成要件是指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人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联系,行为人主观上要有过错。过错责任原则是民事责任制度中基本的归责原则之一,一般侵权责任就是根据过错责任来归责的,由此就决定了一般侵权责任具有如下特点:(1)在一般侵权行为中,过错不仅是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而且是责任的最终构成要件。换言之,是指行为人如果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过错在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中是一个必要条件。(2)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受害人就加害人的过错问题举证,否则不能获得赔偿。过错推定的方式不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责任。(3)在一般侵权行为责任中,在具体确定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时,要充分考虑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与责任范围是密切相联的。一般来说,过错严重的行为人要多承担责任,受害人自身的过错可能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责任。(4)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因为和过错的密切联系,使得这种类型的责任充分地体现了民事责任的教育和预防作用,这与在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实现责任社会化的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大为不同,后者更多地体现了补偿作用。(5)一般侵权行为责任的抗辩事由内容广泛,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看来,可以作为一般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合法行使职务,受害人的同意,自助行为,受害人的故意和重大过失,第三人的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等。(6)在立法上,通常只对一般侵权行为作概括性的规定,就它的构成要件等情况加以描述以涵盖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具体行为,而对于特殊侵权行为责任法律上是采用列举的方法,具体规定责任要件和有关情况。因为在特殊侵权责任中,没有统一的责任构成要件。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王安石寻求生花笔
王安石寻求生花笔
王安石(公元1021—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抚州临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王安石少有
董卓生平
董卓生平
董卓诞于永和五年(141年),生来具备过人的怪力,能在马上左右开弓。年少时游历羌胡聚居地,与豪帅结交。后从事耕作,豪帅来访时以谋生的
华元如何劝退楚国,使楚、宋休战的?
华元如何劝退楚国,使楚、宋休战的?
春秋时代,南方的楚国渐渐强大起来。楚庄王问鼎中原,意欲称霸诸侯。公元前597年楚兵伐萧,宋国曾派人去救萧,楚庄王决定惩罚宋国,以树立
将介之推局限于忠孝 是对他的矮化!
将介之推局限于忠孝 是对他的矮化!
介之推的传说在民间流传开以后,他几乎成为忠臣与孝子的代言人,但尽管如此,历朝历代都有人对介之推的传说提出质疑,如《荆楚岁时记》寒
王翦离间计除李牧
王翦离间计除李牧
秦国灭掉了韩国后,想一鼓作气再灭掉赵国,就派遣大将王翦、杨端和率领几十万大军分两路进攻赵国。一路由王翦任统帅从太原直接进逼邯
齐宣王拜颜斶
齐宣王拜颜斶
齐宣王田辟疆(公元前301年),战国时齐国国君,齐威王之子,妫姓。公元前320年继齐威王为田氏齐国第五代国君,公元前319—前301年在位。齐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