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方面的权利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民法卷 作者:崔洪夫, 夏叔华 朝代:1999-07-01 专题:书籍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管理、处分、收益权。亲权人对未成年子女因继承、遗赠或他人赠与或以自己的劳动所得来的财产有管理、处分、收益的权利义务。亲权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应从与自己私有财产同样的角度出发,予以保管、利用、改善。如果亲权人管理不得当,而使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受损失,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亲权人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收益、处分,限制在财产本身的保管、利用之目的范围之内。如,出租未成年子女的房屋,收取租金;出售有损坏可能性的财产或明显跌价的股票等等。(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有代理权和同意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子女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如,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代理未成年人督促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或代理未成年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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