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民法卷 作者:崔洪夫, 夏叔华 朝代:1999-07-01 专题:书籍

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其中,立遗嘱人叫遗赠人,根据遗嘱的规定取得遗产的人叫受遗赠人,受遗赠人享有的权利叫受遗赠权。遗赠是遗嘱人行使其财产处分权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制度是遗嘱自由原则的主要体现之一。遗赠具有以下特点:(1)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通过遗赠,受遗赠人可以取得遗产的权利。遗赠是单纯为受遗赠人的权利而设立的,因此遗赠无须受遗赠人同意。遗嘱人只要设立的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可以通过此遗嘱为受遗赠人创设权利。而且在遗嘱人生前,随时可依据自身意愿修改遗嘱而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意愿。(2)遗赠的标的只能是财产权利。因为遗赠属单方法律行为,而任何人都无权为他人单方面地设定义务,除非是征得本人同意。所以受遗赠人有权只接受遗产中的积极部分,这一点和继承不同。尽管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限定继承的原则,但这只表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只在其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并不表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消极财产——债务可以完全置之不顾。仔细分析起来遗赠与继承是不同的。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为避免所有权主体的缺位而由法律规定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积财产)由继承人全体概括继承,尔后随着法定继承的开始或遗嘱的执行,再由各继承人取得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而在遗嘱的执行中,受遗赠人是从遗嘱执行人手中得到他应得的份额。(3)在遗赠中,受遗赠人是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或国家。继承人不可能同时又是受遗赠人。(4)遗赠和遗嘱继承一样,是在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开始的时间是遗嘱人死亡之时。(5)遗赠是一种无偿性的财产给予。受遗赠人取得遗产无须支付相等的价金也无须付出任何代价。(6)遗赠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遗赠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有关规定,遗赠行为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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