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同的法律责任
所谓著作权合同,是指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使用、转让有关的合同。著作权合同签订后,在当事人之间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一方不履行义务,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通常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支付违约金,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根据违约金制度的要求,只要当事人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不管是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违约人均应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二是赔偿损失。《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规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赔偿损失的责任范围,应以实际损失为限。实际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是,法律也规定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可以免除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比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只要求对过错的后果负法律责任,对无法控制的与自己行为无关的事故的后果不负法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实现对著作权合同保护的方法有:(1)调解。凡是著作权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认为调解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减少费用和时间,促进双方团结时,可以用调解的方式解决。(2)仲裁。指一定的仲裁机构应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他们所发生的争议,根据国家法律,依照仲裁规则进行判断和裁决。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好方式,它与司法审理相比,手续简便,程序灵活,省时省费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国家设立仲裁机构,行使有关著作权合同争议的仲裁。《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机构的裁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它和法院的判决一样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民事诉讼。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给予合同当事人按照自己意愿自由选择处理争议的程序。法院的判决,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执行。
-
- 晋文侯为何取名为仇,晋文侯夺回君位
- 取名为仇晋文侯,姬姓,名仇,晋穆侯之子,母亲姜氏是齐国宗室之女。晋穆侯四年(公元前808年),晋穆侯迎娶姜氏为夫人。晋穆侯七年(公元前805年
-
- 伊尹负鼎典故
- “伊尹负鼎”是一个典故,出自司马迁的《史记·殷本纪》,主要讲的是伊尹给商汤借着谈论厨艺的机会跟他讲治国之道的故事。也有学者把
-
- 晋惠公和管仲为什么都叫夷吾?这名字是什么意思?
- 春秋时期的取名是要按照“五则六避”的规则来的,并不是随便取的,也没有什么贱名好养活的说法,对于上层统治阶级,名还是很重要的。晋惠
-
- 雍正治贪
- 雍正是怎么治贪的?且让我们跟着历史的脚步,前去一探究竟。雍正的前任圣祖仁皇帝康熙,亲手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
-
- 苏代游说公仲侈,解雍氏之围
- 韩襄王十二年(前300年),楚国包围了韩国的雍氏城,韩国向秦国求救,秦国没有为韩国发兵,只派公孙昧到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