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经济法卷 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88)粤法经字第235号函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院意见。我们认为:海上货物运输的托运人为换取清洁提单而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对收货人不具有约束力。不论保函如何约定,都不影响收货人向承运人或托运人索赔;对托运人和承运人出于善意而由一方出具另一方接受的保函,双方均有履行之义务。
本案承运人预见到以水尺计重和航行中开舱晒货会产生误差及损耗,但在托运人出具保函承诺“如到卸货港发生短重,其责任由货方负责”的前提下,才签发了清洁提单,没有欺诈收货人的故意,在航行中也没有过错,故不负赔偿责任。托运人申请以水尺计重,要求承运人途中开舱晒货,并就此可能出现的短重出具了保函,应履行其在保函中所作的承诺,承担货物短少的赔偿责任。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经济法卷 下有关的内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东方租赁公司诉河南登封少林出租旅游汽车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
- 全国沿海地区涉外、涉港澳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船舶发生海损事故造成的营运损失应列入海损赔偿范围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争执房屋的确权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作何种案件受理问题的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对土地争议的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应以民事侵权向法院起诉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侵占铁路运输用地管辖问题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勋珍与叶学枝房屋纠纷案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苏水香诉丁学淼房屋买卖纠纷申诉案件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共有人之一私自与外籍华人违反法律进行房产抵押买卖交易无效的复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私房改造中典当双方都是被改造户的回赎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推荐阅读
-
- 汉文帝执法杀舅父
- 汉文帝刘恒(前202—前157),重视农耕,减轻地税、赋役等农民的负担,执行了“与民休息”的政策,使汉初农业生产迅速恢复;他在历代帝王中又以
-
- 汉文帝嬖幸邓通之谜
- “文景之治”是可与“贞观之治”媲美的太平盛世,然而,对“文景之治”起了很大作用的汉文帝也避免不了和其他皇帝一样的缺点:宠幸小人
-
- 汉文帝废除肉刑
- 淳于意是西汉初年诸侯国齐国的著名医生。他年轻时喜钻研医术,拜当时著名医学家公孙光为师,学习古典医籍和治病经验。高后八年时(公元
-
- 华元如何劝退楚国,使楚、宋休战的?
- 春秋时代,南方的楚国渐渐强大起来。楚庄王问鼎中原,意欲称霸诸侯。公元前597年楚兵伐萧,宋国曾派人去救萧,楚庄王决定惩罚宋国,以树立
-
- 孟子为什么“出尔反尔”?
- 身为亚圣的孟子为什么”出尔反尔”呢?其中流传着这么个故事。战国时代,有七个较为强大的诸侯国家,叫做“战国七雄”。但是您可不要认
-
- 晋穆侯攻戎之战,晋穆侯为什么要攻打戎族?
- 晋穆侯攻戎之战是发周宣王执政期间的战争,其时间约从公元前805年开始,一直持续到公元前790年的战争。那么,晋穆侯为什么要攻打戎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