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从犯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共同犯罪人之一,“主犯”的对称。中国《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包括:(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者。(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者。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上一篇:次地上权 下一篇:从合同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秦穆公的“西部大开发”
秦穆公的“西部大开发”
比晋文公稍晚一些时候,秦穆公在西方也建立了自己的霸业(再次提醒,因为秦穆公一直是在西部混,本书就未把他列入春秋五霸)。秦人为嬴姓,本
狐偃劝晋文公退避三舍,击退楚军
狐偃劝晋文公退避三舍,击退楚军
晋文公在各诸侯国的威望很高,很多小国有难,都会找晋文公帮忙。有一天,宋襄公的继任者宋成公写信给晋文公,说楚国要联合三国攻打宋国,请
晋襄公继承君位,皆用父亲生前所用的重臣
晋襄公继承君位,皆用父亲生前所用的重臣
晋襄公,姬姓,名欢,晋文公之子,母逼姞,继位前称公子欢。晋文公九年(公元前628年)冬天,晋文公去世,公子欢继任晋国国君之位,是为晋襄公。晋献
秦桧简介及后人 历史上奸臣秦桧是怎么死的?
秦桧简介及后人 历史上奸臣秦桧是怎么死的?
南宋权臣秦桧是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秦桧是南宋期间的一个传奇人物,长期以来也一直被世人视为汉奸或卖国贼,因其以“莫须有”
苏代止赵王伐燕
苏代止赵王伐燕
苏代(生卒年不详),战国时纵横家。东周洛阳人,苏秦族弟。初事燕王哙,又事齐愍王。还燕,遇子之之乱,复至齐、至宋,燕昭王召为上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