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担行为
相对于处分行为的一种法律行为,指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法律行为,又称“债务行为”或“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可以是单方行为,如捐助行为、赠与及悬赏广告等;也可以是双方行为,如买卖、承揽及租赁等。其主要法律特征在于,因负担行为的成立,债务人承担给付义务,例如出卖人负有交付其物与买受人的义务;而买受人负有交付价金与出卖人的义务。(参见“财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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