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社会公共利益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指社会公众都享有的非独占的、为一个社会生存所必须的利益,又称为“社会福祉”。社会公共利益尽管不属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人,但是却对社会上不特定的人的利益有直接影响。权利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而且也必须为整个社会的发展所需,也就是说,权利本身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因此,权利的行使要求权利人在个人利益以及社会利益之间协调。如果权利人以加害于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权利,即构成权利滥用。社会公共利益为一个社会存在所必需,因此,社会公共利益受宪法、刑法、行政法等所有法律的保护。在民法中,因为强调私法自治,强调民事主体的自治与自律,在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民法的价值取向是个人本位,以促进竞争,实现效率为其目的,相对忽略了社会公共利益。但即使在这一阶段,民法仍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只是其力度不够而已,民法的立法和司法都是一种自由主义风格。及至20世纪,社会本位的立法思想逐渐抬头,以矫正长期实行自由主义以来对社会的弊害,以及重塑国家的合法性根基。早期最为典型的是魏玛宪法。其规定,所有权负有义务,其行使应同时有利于公共福利(das Wohl der Allgemeinheit),以宪法的名义直接规定了所有权这种最重要的私权在公法上的义务。其后,日本等国的宪法也做了类似的规定。在传统民法中,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也必须在法律的限度内追求,同时必须适合社会公共利益。在现代民法中,个人在行使权利时,不仅负有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义务,甚至还必须负有对社会公共利益作出贡献的义务,否则即为违法,构成权利滥用。在私法中确定社会公共利益的标准,是公众意志在立法中的表现。同时,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权利行使以及当事人之间关系的一个维度,对提升社会公共福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但是,作为司法维度的社会公共利益本身是一柄双刃剑,因为对什么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判断是非常个性化的,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在司法中可能出现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干预主体自由的情况。可见,在司法中如何把握社会公共利益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上一篇:社会公德 下一篇:社会公共性说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晋文侯为什么勤王,文侯勤王的历史意义
晋文侯为什么勤王,文侯勤王的历史意义
公元前785年,晋国第九位国君晋穆侯去世。按照周礼“嫡长子继位”的规定,应该由穆候长子姬仇继位。但是,手握军事权力的穆候之弟(不知
狐偃是如何将晋文公推向复国的道路的?
狐偃是如何将晋文公推向复国的道路的?
“有志始知蓬莱近,无为总觉咫尺远。”雄心壮志是茫茫黑夜中的北斗星,是人生中的指路明灯,是我们前行的力量源泉……中华民族超越千年
孟子智谏齐宣王爱戴百姓
孟子智谏齐宣王爱戴百姓
战国时的齐宣王一心想称霸于天下。一天,他问孟子(约前372—前289年):“像我这样的人能不能统一天下?”孟子和齐宣王孟子觉得眼下人民生
张仪施何计离间齐、楚两国?
张仪施何计离间齐、楚两国?
张仪是战国时期著名的纵横家、外交家和谋略家。且看他施了什么计策助秦惠王离间齐、楚两国。
詹天佑球艺了得,还是游泳健将
詹天佑球艺了得,还是游泳健将
我国近代著名铁路工程师詹天佑,是闻名世界的铁道专家。他还是一位在大风大雨里畅游的游泳健将。詹天佑出生于广东省南海县珠江三角
项羽:没有火烧阿房宫
项羽:没有火烧阿房宫
许多年以来,项羽火烧阿房宫几乎已经成了历史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