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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义解释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又称“语文解释”。指按照法律条文用语的文义及通常使用的方式,以阐释法律的意义内容的解释方法。法律条文由文字词句所构成,法律解释必须先由文义解释入手,所作解释不能超过可能的文义,应尊重法条文义,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及其安定性的价值。进行文义解释时,一般须按照词句的通常意义解释。因为法律是社会生活规范,日常生活用语在成为法律专用名词术语后,即有其特殊意义而与一般日常用语不同,应按照法律上的特殊意义解释。如“善意”,非指慈善心肠,而是指“不知情”。再如“危险负担”,不是指自然意义上的危险,而是指“价金损失”。同一法律或不同法律使用同一概念时,原则应作同一解释;作不同解释时,须有特别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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