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大纲
哲学著作。李达主编。1961年毛泽东建议李达将30年代出版之《社会学大纲》修改出版。李决定在《社会学大纲》基础上,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全书计划分两册,上册为《唯物辩证法大纲》,下册为《历史唯物论大纲》。《唯物辩证法大纲》于1965年成书,并印成内部讨论稿征求意见。全书共分5篇。继承了《社会学大纲》的逻辑体系,概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系统阐述了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概括了现代自然科学的成果,反映了毛泽东的一些哲学思想。特别是按照毛泽东的观点,认为世界发展的普遍规律,“最根本的就是一条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成对范畴,都是这条最根本规律的“具体的表现形态”(《唯物辩证法大纲》第235页)。毛泽东阅读过该书讨论稿,并在第3章第1章“两种对立的发展观”部分写了一段批语,再次肯定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作用:“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范畴如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联系、发展等等,都可以在核心规律中予以说明。”(《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505页)李达于“文化大革命”初期被迫害致死,此书《历史唯物论大纲》部分未能写出,文革后,《唯物辩证法大纲》由其助手根据李达生前意见作了必要修改后,1978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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