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继承

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大百科全书 民法卷 作者:崔洪夫, 夏叔华 朝代:1999-07-01 专题:书籍

所谓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权利与义务承接下来的一种法律制度。而著作权的继承,指在作者去世之后,依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方式或者遗嘱继承方式,继承人享有作者生前所享有的著作权。但著作权的继承限于在作者死亡后剩余的著作权保护期内。就是说,著作权继承的发生、继承人对著作权的行使,都不得超过作者死后的有限期。对著作权的继承,各国立法规定不同,一般认为著作权的财产权利和其他财产权利一样,可以成为继承的对象,继承发生时,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作为遗产的一部分,转移给合法继承人。而对精神权利(人身权利)的继承问题,各国著作权法基本上有两种观点:(1)在著作权中不规定作者的精神权利,如英美法系国家,他们认为著作权是一项个人财产权,可以通过继承转移。(2)在著作权法中规定了精神权利,如大陆法系及东欧国家,他们在著作权法中规定了精神权利的继承问题。在具体作法上不同,一种作法是规定作者的精神权利在作者死亡后由继承人继续行使,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受到永久保护。另一作法是,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的精神权利不能直接继承,规定由作者的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或负责保护作者著作权的组织保护不受其侵犯。总的说,著作权继承人对作者的精神权利应予保护。但作者的身份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和收回权,作者的继承人不得继承和行使,只能加以保护。对于作者生前未发表的遗稿,如果作者生前未立下遗嘱声明不准发表,则认为作者准许发表,作者的继承人可以同意或者拒绝发表。对于已经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生前授权或在遗嘱中指定由某人修改时,可以在尊重作者其他权利的条件下修改其作品。在我国,著作权可依继承而发生转移。继承法规定,公民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列为继承的范围,由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至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是不能转移的,作者死亡后,由其继承人保护其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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