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头之民”景颇族
本文作者: (www.04bk.com) 时间 : 2020-02-08 22:55:02 如有异议请联系管理!
景颇人居住在较高的山上,过去被称为“山头之民”,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一些山区。
景颇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大多数景颇族地区实行山官制。山官是村社的首领,享有一定的特权,按幼子继承的原则世袭。村社成员分为官种、百姓、奴隶三个等级。在村社成员发生争执时,由山官、头人和德高望重的老人共同审理。“告状”的双方各自陈述自己的理由,一条理由记一颗豆,豆多的一方算是胜诉。案件审理完毕,在一根木棍上刻上刀痕,劈为两半,双方各拿一半作为凭证,将柴头之火浇灭,以表示了结。一般不判死刑,大多采取赔偿的方式。当案件无法调查判明时采取神判,常用的神判方式有赌咒、鸡蛋卦、斗田螺等。这是一种不成文的习惯法,过去对维护景颇族社会秩序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已废除。
景颇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种植水稻、玉米、橡胶、油桐、茶叶等。男子喜欢裹白或黑包头,穿黑色衣裤或白衣黑裤,外出佩长刀,背挎包。妇女一般穿黑色短上衣和枣红色羊毛花围裙,戴黑红色藤制腰箍和腿箍,裹毛织护腿,并戴各种银饰物。
景颇人过去用芭蕉叶包饭,用手抓食,平均分配。喝山泉和水酒。杀牛祭鬼时,牛肉由全寨人分食。猎物见者有份。他们喜欢嚼沙枝(用烟草、芦子、熟石灰等配成的嚼料),见面时互赠沙枝是一种传统的礼节。
景颇人大多信奉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生活中禁忌较多。凡遇播种、收割、疾病、婚丧、械斗时,都请巫师来杀牛祭鬼。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中,过去通行单向姑舅表婚,即姑家的男子必须娶舅家女子,但舅家男子不能娶姑家女子。人死后通行土葬,但凶死者要火葬,儿童夭折要行天葬。
景颇族有本民族语言,在20世纪初创造了拼音文字。景颇人擅长集体舞,有时上千人齐舞,伴以雄浑的木鼓声,节奏鲜明,气势豪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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