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无权代理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又称“无代理权的代理”。指具备代理行为的其他成立要件但欠缺代理权的代理。无权代理在法律上并不当然无效。无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为代理行为,如经本人追认,即成为有权代理,发生与自始有代理权的代理同样的效力,而由本人承受法律行为的效果。如未经本人追认,则应由该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承担责任。如本人不予追认,也只是不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并不是不发生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权代理的发生原因有三种:(1)自始就不存在代理权。即行为人从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也不存在获得代理权的其他根据,而以代理人身份,对相对人为代理行为。(2)一度有代理权,而该代理权因发生代理权消灭事由已经消灭,代理人在代理权消灭后仍以代理人身份对相对人为代理行为。(3)超越代理权范围。代理人始终有代理权,只是代理人所实施的代理行为超越了代理权范围。中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是指由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作为当事人履行该民事行为中对相对人的义务,或者不能履行时对善意相对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权代理人责任,系由法律规定直接发生,属于一种特殊责任,不以无权代理人有故意、过失为为要件,属于一种无过失责任。《民法通则》规定,相对人明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因此给他人(本人)造成损害的,由该恶意相对人与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刘邦临终为何说陈平这个人不能重用:陈平的故事
刘邦临终为何说陈平这个人不能重用:陈平的故事
刘邦是如何评价身边谋士陈平的?刘邦对陈平既欣赏,又有看法。临终前,他对陈平做出了评价,要点有二:一个是这个人聪明得过了头;另一个是
唐太宗李世民为人怎么样 李世民为什么不爱武则天
唐太宗李世民为人怎么样 李世民为什么不爱武则天
李世民为帝后,积极听取群臣的意见,以文治天下,并开疆拓土,使社会出现了国泰民安的局面,开创了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649年逝世,享
对董卓的评价
对董卓的评价
三国志作者陈寿评曰:“董卓狼戾贼忍,暴虐不仁,自书契已来,殆未之有也。”后汉书评曰:“董卓初以虓阚为情,因遭崩剥之埶,故得蹈藉彝伦,毁裂
王翦离间计除李牧
王翦离间计除李牧
秦国灭掉了韩国后,想一鼓作气再灭掉赵国,就派遣大将王翦、杨端和率领几十万大军分两路进攻赵国。一路由王翦任统帅从太原直接进逼邯
孟子谏齐宣王勿好财色
孟子谏齐宣王勿好财色
一次,有人建议齐宣王拆毁明堂,齐宣王去向孟子讨教:“先生,您说要不要拆毁明堂?”齐宣王孟子答道:“明堂是有道德而能统一天下的王者的殿
晋襄公为什么要打击秦人
晋襄公为什么要打击秦人
晋献公时灭掉虢国,据有崤函之地,卡住秦国东进的通道,使秦国不能出关到中原称雄。挺进中原,是秦人的长期打算。鲁僖公三十年,秦晋联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