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法律辞典

消除危险请求权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物权请求权的一种,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的占有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或者占有人,请求其消除危险的权利。该权利所针对的危险,为占有妨害,即剥夺占有以外的另一种物权侵害和占有侵害。占有妨害主要有环境污染、有害噪音、烟雾、污水、废渣、震动、无线电波等对权利人的正常生活和经营的妨害以及对个人工作生活设施的妨害。但是,这时所指的妨害仅仅是有发生的可能、有造成妨害的危险而非实际的已经发生的妨害,并且,此种占有妨害虽未发生,但有充分事实证明其可能发生。例如,物权人发现相邻人的房屋墙壁因地基损坏而倾斜,如其倾倒,必将损坏自己的房屋。此时,相邻人房屋墙壁的倾斜,就是对物权人占有妨害的危险。所以法律均赋予物权人消除危险的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向造成危险的物权人或占有人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造成危险的责任在于危险设施的物权人和占有人,故消除危险的费用当然应由危险设施的物权人和占有人承担;其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因此受到妨碍的,应自负其责。

上一篇:肖像权 下一篇:消防责任事故罪
声明:本文搜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
热门推荐
  • 野史解密
  • 民间故事
  • 幽默故事
  • 童话故事
  • 历史故事
推荐阅读
齐恒公守诺还地
齐恒公守诺还地
齐恒公也是个信守承诺的明君,让我们来看看他守诺还地的故事。齐桓公即位后,亲自率领大军攻打曾经帮助公子纠争夺王位的鲁国, 鲁军节
由余是怎样被秦穆公“请”去了秦国
由余是怎样被秦穆公“请”去了秦国
有一次,戎王听说秦穆公贤明,就派由余出使秦国,想要向秦国学习。由余的祖先为晋国人,因避乱才逃到西戎,所以由余能说晋国的话。
介之推是否真的有必要割股侍主?
介之推是否真的有必要割股侍主?
《东周列国志》中描述了一段情景,重耳途径卫国,卫国国君不以礼待之,以至于重耳没有饭吃,“是日,公子君臣尚未早餐,忍饥而行,看看过午,虽有
九天玄女:“香”的祖师
九天玄女:“香”的祖师
据传闻,战神九天玄女,其实还有另一个身份,是制造香业的祖师和守护神。
赵奢识子,赵括纸上谈兵
赵奢识子,赵括纸上谈兵
赵奢,嬴姓,赵氏,名奢。战国时代东方六国的八名将之一,简曰马氏。汉族,赵国人,与赵王室同宗,当届贵族,战国后期赵国名将。赵奢,是战国时赵国
齐宣王拜颜斶
齐宣王拜颜斶
齐宣王田辟疆(公元前301年),战国时齐国国君,齐威王之子,妫姓。公元前320年继齐威王为田氏齐国第五代国君,公元前319—前301年在位。齐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