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通常侵权行为人是有过错的,但有时行为人虽无过错,法律特别规定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也属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1)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这意味:①侵权行为是一种法律事实而不是法律行为,它的成立不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侵权行为可以以作为的方式也可以以不作为的方式来为之。②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损害既包括物质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如果只有行为而没有造成损害的不属于侵权,有损害后果表明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让行为人承担责任也正源于此。③一般说来,行为人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一定情况下,如果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他人或动物的行为损害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人亦构成侵权。(2)侵权行为侵害的对象是人身权、财产权等绝对权利。需要指出的是,近来一些国家的法律也开始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作为侵权行为。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侵权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因为它在整个侵权行为领域中所占比重极小。(3)侵权行为人有过错。在侵权民事责任中,没有过错可以作为主体的免责原因。但也有一些例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表明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行为人没有过错而致他人损害的,亦构成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因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一般行为人主观上都有过错,所以是一种违法行为。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联系,有时两种行为还会竞合。行为人一定的行为可能既构成侵权行为又构成犯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是并行不悖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不影响其承担刑事责任。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他们的损害对象和法律后果不同。侵权行为是对民事主体权利的侵害,其法律后果是对受害人所遭损害的补救;犯罪行为是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侵犯,其法律后果是对行为人行为的惩罚。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联系十分密切,他们同属民事违法行为的范畴,都是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但他们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侵权行为一般所侵犯的是绝对权,行为所违反的是法律或其他规范对不特定一般人规定的义务,而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相对权,所违反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承诺的义务。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区别体现在法律责任上就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并行。在生活中常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这是指一个民事违法行为既符合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又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既可以从违约的角度又可以从侵权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比如一个有缺陷的商品,它可能因为瑕疵而违反合同中关于质量的约定,可以从违约的角度来追究责任,如果因使用有缺陷的商品给购买者造成人身伤害的,还可以从侵权的角度来追究责任。对于责任竞合,通常的处理方法是把选择权交给受害人,由他来决定从违约还是从侵权的角度来索赔。致害人只承担一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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