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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

书籍:法律辞典 作者:法律出版社 朝代:2003-1-1 专题:书籍

又称“孳息”,指使用物而获取的物质利益。孳息分为两种:(1)天然孳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物。天然孳息可以是依自然规律而产生的,如树上结果、母生蛋,也可以是依人力而产生,如耕种土地而收获五谷。但是,依自然规律而产生的物须未与原物脱离,否则,其将为独立的物而非原物之孳息。如果实尚结于树上为树之孳息,但如被摘走,则为另一物。此外,依人力而产生的孳息,仅指通过人力实现物原本的功能所产生的物。如果经过人力对出产物进行改造或加工,则不是孳息。例如,从身上剪下的羊毛是孳息,但如织成毛衣则非孳息。(2)法定孳息,指依法律规定,根据一定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借贷的利息。法定孳息是由他人使用原物而产生的。凡自己利用财产得到的收益以及劳务报酬等,不是法定孳息。就孳息之归属而言,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属原物所有人所有。孳息产生后,如没有法律规定或特别约定,孳息归原物所有人所有。如原物已经移转占有,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也可由占有人所有。原物所有权移转,孳息也随之移转。原物所有人无权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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